项目概况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大阳村玻璃用石英岩矿普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D-18;
项目名称: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大阳村玻璃用石英岩矿普查;
采购方式:公开;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发布;
采购需求:在充分搜集分析研究区域内以往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以寻找钓鱼台组玻璃用石英岩矿为主攻矿种。采用地质测量并结合槽探、钻探、取样化验等方法手段,初步查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大阳村玻璃用石英岩矿的分布规模、赋存状态及质量变化等,开展综合研究,归纳总结该地区玻璃用石英岩矿成矿地质条件、赋矿规律、控矿规律和找矿标志,力求发现玻璃用石英砂岩矿产地,为进一步勘查开发提供地质依据,为本地区乃至全市玻璃用硅质原料矿产资源提供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有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标
时间:2024年8月20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矿产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有效社保证明。请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主题注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大阳村玻璃用石英岩矿普查投标报名材料)添加附件上传扫描后的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024-******)确认,否则视为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单元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慕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