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
- 所属行业:
- 报价截止时间:
- 项目预算(元):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送货地点:
- 到货时间:
- 签约时间: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项目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 售后服务网点:
- 免费维修质保期: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集成要求:
- 服务要求:
1.所有通过国采中心网站注册并办理数字认证(CA证书)的供应商皆可参与报价。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则表示接受项目的所有相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要求、产品清单要求、集成需求等)且承诺全部满足,成交后须按照竞价需求公告的所有内容签订合同并履约。
3.电子竞价截止后,按照满足电子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系统自动废标。
5.如成交供应商超过72小时未确认订单,该订单取消,违约供应商自动暂停竞价权限3个月,采购人可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或选择项目废标。
6.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排名。
7.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认为竞价需求、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国采中心质疑函模板拟定质疑函并将质疑函纸质文件送达国采中心或采购人,以其他方式提交的,国采中心有权不予受理。(国采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联系方式:国采中心电采处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