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口市鲅鱼圈区集中供热二三级管网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6 | 工程名称 | 2024年营口市鲅鱼圈区集中供热二三级管网维修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2024年营口市鲅鱼圈区集中供热二三级管网维修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鲅鱼圈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有限公司 | 任强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桂************ | ******.000000元 | 30日历天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乙级 | 86.9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任强 | 王瑞强 | 张琦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任强 | 王瑞强 | 张琦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杨庆 | 罗爱军 | 肖建林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桂建安B(2024)******],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桂************]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2020)******],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鲁建安B(2013)******],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鲁************]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中级工程师(通风与空调设计)[2019-B-2-849]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6]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CD******0]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桂************ | 辽************ | 鲁************ | ||||||||
投标报价 | ******.000000元 | ******.000000元 | ******.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86.96 | 77.28 | 76.62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