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已于2024年2月7日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现评价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大理市海西调蓄带尾水回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按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大理市海西调蓄带尾水回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回用泵站改造3座,应急转输泵站扩建1座,新建输水管线3条;附属工程包括原输水渡槽除险加固1座,新建白鹤溪倒虹吸输水管线1条,城南水库引水渠硬化处理等,具体如下: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
链接: ******/s/1IwPADKWgW0sPNyj7LB_4eQ?pwd=erxg
提取码: erx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s/1ue6fFR7G-vARmPuK9q4rEA
提取码:9ky2
******办公室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公示期自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30日,连续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水务局;
******办公室;
邮编:671000;
联系人:段夏伟;
联系电话:******;
邮箱:******
******水务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