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饮水备用水源供水新建工程二期总承包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 年12月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 年12月3日
2、原公告内容: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5)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原公告内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09:00:00 至 2024 年 12 月 6日17:00:00(北京时间, 下同), 登陆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更正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09:00:00 至 2024 年 12 月9日17:00:00(北京时间, 下同), 登陆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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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