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合经发备字(2023)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工业区东区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跨度: 30 m 建筑面积: 37655.0㎡ 其中: 浅圆仓14708.3 ㎡ 层数: 1 其他: 提升塔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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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外省企业开标前需在辽宁省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报送。 (5)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7)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注:1.兼投兼中原则: ******************************************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进行监理项目招标,投标人可以兼投,但最多只允许有2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已经在2个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其他项目中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2人、安全专业监理1人、机电专业监理1人)不得复用,否则该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李栋 | 姓名: | 李栋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经理 |
职称: | / | 职称: | 工程师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8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邹善韬 | 联系人: | 李栋、付旻、张艳杰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李栋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